关于组织学习“四川省高等公司“校企联合应用技术创新基地”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 ”、“四川省高等公司“校企联合工程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””的通知
科函[2012]57号
校内各单位:
为发挥高等公司和企业的综合优势,围绕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发展战略目标,积极开展应用技术自主创新、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,促进高等公司科研体制机制创新,提高人才培养水平,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,省教厅近日下发了“四川省高等公司“校企联合应用技术创新基地”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 ”、“四川省高等公司“校企联合工程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””两个文件,请校内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。
特此通知!
科技处
2012.7.6
附:“四川省高等公司“校企联合应用技术创新基地”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 ”、“四川省高等公司“校企联合工程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””(点击下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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